科技导报.
1994, 12(9411):
29-32.
我国是一个传统民居多类型的国家。“穴居”是中国最古老的民居。《易经》记载说:“上古穴居而野处,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。”旧石器时代是天然洞穴,进人农耕则是人工构筑的穴居、半穴居。中国文字中许多与人居住、生活、生产有关的字都与“穴”相连系,如“窟”、“窑”、“害”、“窖”、“乡”、“窗”,等等。天然洞穴的穴居遗迹至今还有遗存,如云南中部哀牢山地区。湿热地区则大量为“巢居”,先民们“构木为巢”,起初在树上,进而在地面上构木,发展成“楼居”。晋代《博物志》记载曰:“南越巢居,北朔穴居,避寒暑也”。早期农耕社会,生产力发展导致物质财富增长和生活要求的提高,促使母系家族解体,民居集落出现分灶、分窑的现象;父系家族的集团,围合成院落、小广场;中原汉民族率先进步发展,围合成院落、小广场,以后演变成院落式民居。